“6·15廣東九江大橋塌橋事故”追蹤
  羊城晚報訊 記者蔣錚、實習生陳菀欣報道:24日,作為“九江大橋案”船主楊雄的父親,楊三珠致電羊城晚報記者:“高院駁回了船長石桂德交通肇事罪一案的申訴,我們多次申請公開的橋墩原始資料,至今沒有見光。”
  2007年的“6·15廣東九江大橋船撞塌橋事故”,讓船主楊雄和船長石桂德成為“一條繩子上的螞蚱”。在事故的刑事訴訟部分,石桂德交通肇事罪成立,即俗稱的“船撞橋”,被判6年有期徒刑。這一結果,讓楊雄也陷入困境——不僅自己的船“南桂機035”至今仍沉於水中,在民事訴訟環節,他還要面臨巨額的經濟索賠。
  今年,石桂德妻子喻瑞群向廣東省高院院提出申訴,懷疑是因為九江大橋的24#橋墩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導致自行倒塌,而非“船撞橋”,因此請求高院再審,並改判石桂德無罪。如果石桂德能獲無罪,楊雄也可隨之解圍、並有望獲得賠償。
  9月23日,喻瑞群收到廣東省高院發出的《駁回申訴通知書》。《通知書》提出,經閱卷審查並聽取專家證人的意見,綜合評判認為:2003年、2005年及2007年6月27日的相關檢測報告均證明,事故發生前後,大橋工作狀態正常,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雖然申訴人提交了一系列證據,但由於事故發生已經多年,並且事故現場已經被清理、大橋已經修複,原來的現場遭到嚴重破壞,這些新證據只能證明現在的客觀狀態,無法還原事故發生當時的狀況,申訴人否認船撞橋這一事實的依據不足。
  “正是因為這麼多年過去了,大橋的現狀和過去有很大不同,而我們一直懷疑坍塌的橋墩可能是短樁,所以才一再請求省高院調取1988年大橋的建橋圖紙以及倒塌後重建大橋的圖紙資料,我們相信原始圖紙是不會騙人的。但這次我們還是失望了。”楊三珠告訴羊城晚報記者,他們會繼續探求真相。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九江大橋案船長石桂德申訴已被省高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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