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15日訊 記者胡建輝國家發改委15日宣佈,根據對全國所有燃煤發電企業2013年度脫硫電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的結果,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已對違規燃煤發電企業脫硫電價款進行扣減和罰款,截至目前共計5.19億元。
  按照國家發改委、環境保護部聯合下發的《關於組織開展全國脫硫電價專項檢查的通知》精神,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對全國所有燃煤發電企業2013年度脫硫電價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發現,部分燃煤發電企業存在擅自停運發電機組脫硫設施,脫硫設施未能與發電機組同步投運,享受脫硫電價補貼但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
  記者從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瞭解到,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對部分違規企業處罰情況如下:山西陽城國際發電有限公司扣減並罰款12558.86萬元,內蒙古上都發電有限公司扣減並罰款1701.10萬元,包頭東華熱電有限公司扣減並罰款583.25萬元,江蘇金壇加怡熱電有限公司扣減並罰款334.28萬元,江蘇蘇州惠龍熱電有限公司扣減並罰款136.54萬元,青海橋頭鋁電股份有限公司扣減並罰款29.26萬元,安徽新源熱電有限公司扣減76.06萬元,河北邯鄲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扣減92.73萬元,山東濟寧運河發電廠扣減104.30萬元,廣東粵華髮電有限公司扣減151.17萬元。
  國家發改委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下一步要繼續採取有力措施,突出檢查重點,督促發電企業提高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切實減少污染物排放,促進環境進一步好轉。同時要繼續加大處罰力度,對情節嚴重的價格違法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原標題:十家企業被處罰5.1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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