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黃海波嫖娼被刑拘,部分網民為其叫屈甚至為其嫖娼叫好,成為當下的一種奇觀。對此,我們不能僅僅止於獵奇和一笑了之。網民的理由是比起婚外情、“潛規則”等“大惡”行為,嫖娼只是“次惡”。為“次惡”叫屈,反映出部分網民在當前社會不公面前的一些無奈,尚可理解。但是為“次惡”叫好,就走得太遠了,這種“叫好”無論出於什麼樣的動機,其結果只會拉低社會道德門檻,模糊社會底線,對社會公平正義毫無益處,只會徒增社會的負能量。賣淫嫖娼在任何一個社會和文明體中都是不光彩的行為,這一共識是社會道德底線。賣淫嫖娼也為我國法律明文禁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人可以例外。很多網民認為,黃海波事件當中,有關部門存在對當事人的隱私權保護不足等問題,這有一定道理,但無論如何也不能推導出“嫖娼有理、買春光榮”的結論。不少網民為“次惡”叫好,有解釋為想通過這種方式表達對當前社會風氣的不滿,想以此提醒輿論對一些更具危害性的“大惡”多一些關註。但是,為“次惡”叫好只會模糊社會道德底線,所導致的結果可能是使更多的人理直氣壯地行“次惡”甚至“大惡”,那麼這個結果一定與不少網民的初衷背道而馳了。價值觀念的多元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但是社會道德底線也因此顯得更加珍貴。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應當嚴於律己,做社會公序良俗的實踐者。每個公民也應當堅守社會道德底線,做社會公序良俗的捍衛者。據新華社電  (原標題:為“次惡”叫好只會模糊社會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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